我今天看到我母亲(身份证号:432421195408193263)的长住人口登记卡,2018年周家店镇派出所登记的。这个登记信息不对,因为我母亲于2016年1月28日已经去世了。请问一下,我母亲的人口信息是不是没有销户,如果没有销户,应该如何销户?这个明显的错误登记,会不会是因为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个,去冒领某些财政资金而这样登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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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#
发布于:2024-01-18 17:48
网友你好:
你的求助我局已经获悉,对你所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,并立即组织警力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,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: 1月15日,经我局民警查询,市民母亲的户籍信息已于2020年11月25日经所在村委会申报,已注销户口登记。 按照《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》规定,申报注销死亡人员的户口,申报义务人应当提交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,交回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内页、居民身份证。当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无法履行申报注销户 口登记时,由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申报注销户口登记。 感谢网友对公安工作的监督与支持。 鼎城区公安局 2024年1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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